时间:2017-06-12 18:35:31 来源:91文库
“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”、“真主党”、“东突厥斯坦民族革命阵线”、“东突伊斯兰运动”,是“东突”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。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,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“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”。
以暴力恐怖为手段,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,破坏社会稳定,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(不论其总部在国内,还是在国外)。
符合上述标准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:曾组织、策划、煽动、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,或正在组织、策划、煽动、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;资助、支持恐怖活动;建立恐怖活动基地,或有组织招募、训练、培训恐怖分子;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相勾结,接受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、训练、培训,或参与其活动。
艾山·买合苏木(HASAN MAHSUM),又名艾山·苏木提、阿不都·穆罕默德(ABDU MOHAMMAD),在境外称哈桑·宗杜罗赫,男,维吾尔族,1964年出生,中国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人。1993年10月,艾山·买合苏木因从事暴力恐怖活动被中国警方抓获,被决定劳动教养3年,1997年逃往境外。自1997年以来,艾山·买合苏木在阿富汗的恐怖训练营地训练恐怖分子,并策划制造了99年“2·4” 乌鲁木齐抢劫杀人案和“12·14”和田地区墨玉县暴力恐怖杀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,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。
1993年因煽动并从事暴力恐怖活动,被中国警方决定劳动教养3年;1997年逃往境外。
艾山·买合苏木逃往境外后,纠集一伙在境外的中国新疆籍宗教极端分子,成立了暴力恐怖组织“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”(简称“东伊运”),并担任该组织主席,主张通过“圣战”在新疆建立“东突厥斯坦国”;1998年9月,将组织总部迁往阿富汗喀布尔市;在本·拉登“基地”组织、阿富汗“塔利班”政权和“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”的资助下,建立了多处训练基地,并筹集经费,招募人员,组织600多名暴力恐怖分子进行体能、军事训练,策划、指挥在新疆制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。
1998年年初,艾山·买合苏木派遣乌斯曼伊米提、买买提热曼等12名暴力恐怖分子入境在中国境内进行暴力恐怖活动。他们秘密建立训练点10多处,培训150多名恐怖分子。该团伙重要骨干买买提·热曼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购买制爆化学原料20余种、301箱,重达6吨,价值10.2万元,预谋在新疆进行大规模爆炸、暗杀等活动。
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,和田库来西团伙在艾山·买合苏木的直接指挥下,在中国新疆和田地区秘密建立多处制爆窝点,培训人员,制造手雷、爆炸装置5000余枚,发展组织成员1000余人。先后制造了1999年和田地区墨玉县“12·14”暴力恐怖杀人案,同年乌鲁木齐市“2·4”抢劫杀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,杀害无辜群众6人,造成人民群众生命、财产重大损失。
“9·11”事件后,艾山·买合苏木继续策划、从事恐怖活动。
Copyright © 新软返回顶部